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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过户知识

未婚是否只需要提供个人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答: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25日发出通知,正式实施放宽租房提取的提取条件。租房提取条件具体如下: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中心审批不通过的,由受理网点通知提取申请人。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由受理网点指引职工前往原负责审批的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办事处或管理部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的,提取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重新到原受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如由单位经办人代办理的,另需提供:1.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2)及(4)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注:1.可提取额度的核定: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在同一期间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情形申请提取。(1)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及职工租住商品住房(个人每月实际房租支出超过600元的)及租住本单位住房的职工可按照原租房提取规定办理,按照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2015年度月提取额度上限为3712.2元)。具体请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5-09-11/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职工租赁单位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3ca94b00136c4d394300067/2015-07-29/article_2c9032504ed46878014ed8a30eaa0076/2c9032504ed46878014ed8a30eaa0076.html3.公积金中心负责对职工提交的提取资料进行审核,发现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登记职工不良信息,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按照租房提取的相关操作指引规定,未婚或已婚的职工若符合指引中的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均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5.未涉及的业务及特殊情况,请按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温馨提示: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http://www.gzgjj.gov.cn/gzgjj/gjjcx/201901/4fe1d6c9a7db4b29bba326c87282bd16.shtml)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wsbs2/201512/af52d482b0794646a2209f63b4eb3bad.shtml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谢谢您的咨询!
2023-08-10 13:12:31 来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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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放宽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答: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25日发出通知,正式实施放宽租房提取的提取条件。租房提取条件具体如下: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中心审批不通过的,由受理网点通知提取申请人。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由受理网点指引职工前往原负责审批的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办事处或管理部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的,提取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重新到原受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如由单位经办人代办理的,另需提供:1.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2)及(4)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仅限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注:1.可提取额度的核定: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在同一期间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情形申请提取。(1)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及职工租住商品住房(个人每月实际房租支出超过600元的)及租住本单位住房的职工可按照原租房提取规定办理,按照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2015年度月提取额度上限为3712.2元)。具体请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5-09-11/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职工租赁单位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3ca94b00136c4d394300067/2015-07-29/article_2c9032504ed46878014ed8a30eaa0076/2c9032504ed46878014ed8a30eaa0076.html3.公积金中心负责对职工提交的提取资料进行审核,发现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登记职工不良信息,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按照租房提取的相关操作指引规定,未婚或已婚的职工若符合指引中的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均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无需提交未婚证明)。5.未涉及的业务及特殊情况,请按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温馨提示: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http://www.gzgjj.gov.cn/gzgjj/gjjcx/201901/4fe1d6c9a7db4b29bba326c87282bd16.shtml)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wsbs2/201512/af52d482b0794646a2209f63b4eb3bad.shtml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谢谢您的咨询!
2023-08-10 13:24:14 来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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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职工办理异地户口离职提取手续的条件: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该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的当前余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需要提交的资料: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个人公积金账户挂靠在单位名下,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若个人公积金账户挂靠在集中封存户(单位登记号999999),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无需加盖单位公章);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4.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即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注:“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另:公积金对账簿不作为提取审核要件,职工遗失或尚未领取对账簿的不影响提取业务办理。若涉及详细及特殊情况,请按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温馨提示: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http://www.gzgjj.gov.cn/gzgjj/gjjcx/201901/4fe1d6c9a7db4b29bba326c87282bd16.shtml)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wsbs2/201512/af52d482b0794646a2209f63b4eb3bad.shtml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谢谢您的咨询!
2023-08-10 13:35:56 来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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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再次贷款

答: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职工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缴存认定标准如下: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三、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3.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4.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四、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库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2.《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3.非夫妻关系的购房人家庭已购房套数,以购房人中购房套数最多的作为计算起点。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要提供《证明》及《报告》。5.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您可根据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的标准判断进行申请。详请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5-10-29/article_2c9032504b954c0c014dcc38d7ff2116/2c9032504b954c0c014dcc38d7ff2116.html????? 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贷款业务,不涉及业务受理及审批细节,故无法具体指引。具体情况建议您到以下网点咨询。(一)中心受理网点 ??? 1.天河区?? ??? 咨询电话:85503869??? ??? 面签电话:85503925????? ??? 抵押办理:85503507 ??? 服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3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7:00 ??? 2.荔湾区???? ??? 咨询电话:81304063 ??? 服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2层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7:00 ??? 3.黄埔区 ??? 咨询电话:暂无 ??? 服务地址: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裙楼2楼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7:00 ??? 4.增城???? 咨询电话:82689080(新塘)32851277(荔城) ??? 服务地址:新塘镇荔新13路73号新塘公积金分理处(农商银行)2楼;荔城街荔园路1号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 5.花都?? ??? 咨询电话:36925521??? ??? 面签电话:36935112??? ??? 抵押办理:86707496 ??? 服务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5楼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 6.番禺?? ??? 咨询电话:34606606? ??? 服务地址: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2楼?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 7.从化?? ??? 咨询电话:37900985????? ??? 办理抵押:37900913 ??? 服务地址: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93号???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 8.海珠区???? ??? 咨询电话:34066210 ??? 服务地址:新港西路162号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 ??? 9.白云区???? ??? 咨询电话:36549491 ??? 服务地址: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 ???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 ??? 10.南沙区? ? ? 咨询电话:31150577 ??? 服务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39单元(金莎广场二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 ?? (二)银行受理网点 ???目前可以办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 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谢谢您的咨询。
2023-08-10 13:30:42 来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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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

答: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为更好地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于2015年12月25日发出通知,正式实施放宽租房提取的提取条件。租房提取条件具体如下: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中心审批不通过的,由受理网点通知提取申请人。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由受理网点指引职工前往原负责审批的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办事处或管理部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的,提取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重新到原受理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3).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如由单位经办人代办理的,另需提供:1.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2)及(4)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注:1.可提取额度的核定: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在同一期间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情形申请提取。(1)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及职工租住商品住房(个人每月实际房租支出超过600元的)及租住本单位住房的职工可按照原租房提取规定办理,按照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2015年度月提取额度上限为3712.2元)。具体请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5-09-11/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及《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职工租赁单位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3ca94b00136c4d394300067/2015-07-29/article_2c9032504ed46878014ed8a30eaa0076/2c9032504ed46878014ed8a30eaa0076.html3.公积金中心负责对职工提交的提取资料进行审核,发现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登记职工不良信息,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按照租房提取的相关操作指引规定,未婚或已婚的职工若符合指引中的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均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5.未涉及的业务及特殊情况,请按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温馨提示: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http://www.gzgjj.gov.cn/gzgjj/gjjcx/201901/4fe1d6c9a7db4b29bba326c87282bd16.shtml)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wsbs2/201512/af52d482b0794646a2209f63b4eb3bad.shtml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http://www.gzgjj.gov.cn/gzgjj/gjywcbyhwd/list.shtml谢谢您的咨询!
2023-08-10 13:20:53 来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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